还款承诺书

时间:2023-09-12 10:54:35
实用的还款承诺书四篇

实用的还款承诺书四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诺书,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要怎么写好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还款承诺书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还款承诺书 篇1

xx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系借款人xx的合法配偶。鉴于《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可能给公司带来风险,本人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借款人)向贵公司申请借款,并已对借款及其附属行为的内容充分知晓,同时认可借款人与贵公司签订的一切法律性文件的法律后果。

二、借款人所贷款项将完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对此,我与借款人将以全部家庭财产及双方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不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

三、在贷款未全部清偿前,我与借款人将避免因继承或其它行为导致的可能损坏贵公司的财产分割现象的发生。

四、鉴于我与借款人欲解除婚姻关系可能给贵公司的收贷工作造成难度,我与借款人将在解除婚姻关系前事先通知贵公司,并出具贵公司认可的还款计划书。否则,贵公司可提前收回贷款或立即行使抵押权(或其它权利)。

五、本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立即生效。

承诺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 篇2

xxxx:

为确保借款人xxxx与被借款人xxxx签订的编号为:xxxxxxx的《 借款合同 》项下借款人的义务得到 ……此处隐藏4290个字……款事实不能认定,有其他证据的,应综合其他证据进行认定。

如发票收到条上注明“收到发票,款未付”字样的,则应认定欠款事实。

(四)债权转让的认定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行为中需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比如转让时可能涉及诸如质量、折扣、维修等方面时,能否将债权单独转让的问题。

互负义务的债权转让,一是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二是涉及可能侵害债务人的利益,应从严掌握。如实务中,有的公司把债权转让给了第三方,第三方现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债权债务人之间可能还存在很多如折扣、维修等问题的争议,且原债权人已经濒临破产,原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仍保留其应负之债务,但债务人实现其权利已基本为客观上所不能,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单独转让权利损害了债务人利益,转让行为无效。

二是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问题

1、不能把提起诉讼视为通知的一种方式。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转让应当通知。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自然受让人也无权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就谈不上提起诉讼可视为通知的问题。

2、通知义务的履行问题。债权人向债务人邮寄了转让通知,但债务人不承认已收到,应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但对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审查,不宜过于严格,一般要求有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回执即可。

3、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债权人应当负有通知义务,也可由受让人把加盖有债权人公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代为送达给债务人,受让人直接送达自己制作的通知材料不能产生转让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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