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12-17 23:58:19
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

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此处隐藏3920个字……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公证处____份,税务部门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经办单位: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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