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文锦集八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针对房屋认购事宜而签订的一份协议。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被房管局监证后,认购协议失效。我们认为认购协议只是一个“定金协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购房者在给付定金的时候,有义务对即将签订的主合同内容进行清楚明白的了解,而不能简单地给付定金后,义以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要求返还;同样,法律也给发展商设定了这样一个义务,即当发展商在收受定金的时候,有义务把即将签订的主合同内容清楚明白的告知购房者,而不能简单地收受定金后,又以购房者拒绝订立自己单方面拟定的主合同从而拒绝返还定金。一般来说,如果在购房者给付定金的时候,双方并未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事后双方又 ……此处隐藏19613个字……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7.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17.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17.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17.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项解决:
19.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9.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