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4-01-30 20:51:18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模板锦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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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我们来看几种常见的房屋买卖无效合同。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 ……此处隐藏10774个字……同。

二、 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交接了房屋,已实际上履行了合同,根据本案涉及房屋的具体情况,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也不存在法律和事实上的困难。也就是说,在不存在任何一方故意违约的情况下,合同是能够得到全面履行的。而在合同签订后,房产证办理下发前,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与原告的房屋买卖合同

无效,被告的这种行为在客观上虽然是一种行使自己合法民事权利的行为,但在主观上是想达到拒绝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非法目的,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三、 赔偿数额的确定。

1、原告与被告在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被告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

2、双方须保证该房屋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过户,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3、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1、2、3违约责任,均有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实际成交价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

8、被告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被告负担,待被告房产证办理下发后,一个月内原告、被告及中介公司共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被告违约除退还定金外另付违约金 100 万元,如原告违约定金不再退还。

该合同为格式合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合同第3条与第8条有相冲突的地方,但第8条是作为其他特殊约定写在合同上的,专门就房产过户的问题进行的约定,因此,因被告未为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违约数额确定应以第8条为准。在该违约金 100 万元的范围内原告主张 20 万元违约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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